首页 >> 看世界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复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 用户: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复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D 答案解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