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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话怎么处理(监护人的确定)

导读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话怎么处理,监护人的确定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话怎么处理,监护人的确定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人。

2、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4、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5、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6、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7、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8、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9、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10、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1、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12、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13、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4、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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